站点导航 | 客户服务 | 联系我们 | 2008年8月29日 星期五
首 页 | 企业介绍 | EMS | 鲜花速递 | 报刊杂志 | 邮政购物 | 集 邮 | 贺 卡 | 演出票 | 储 汇 | 邮政物流 |港澳证签注 | 用邮指南
代理国债,利国利民
代理国债业务是指邮政部门代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行销售、兑付国债的业务。 中国邮政利用网络和服务优势,为您购买、兑付国债提供最省时、最快捷的服务。 业务范围 ● 代理发行、兑付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是一种国家储蓄债,可记名、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但不得更名,不能上市流通转让,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凭证式国债的期限一般为二年期、三年期、五年期。凭证式国债可提前兑付,但只能全额而不能部分提前兑付;凡办理凭证式国债提前兑付的,均按兑付本金的规定比例(现为2‰)收取手续费。 ● 代理兑付实物券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