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业务
一、绿卡储蓄卡功能
邮政储蓄卡又称为“绿卡”, 具有“通存通兑、跨行通用、安全快捷 ”的特点,凡符合发卡条件的个人均可在邮政储蓄各联网网点申领绿卡。持卡人可以在遍布全国城乡的邮政储蓄网点、自助柜员机办理存取款和转帐业务、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也可在邮政储蓄特约商户和中国银联特约商户消费,还可以凭卡号在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办理查询和支付业务。绿卡被窃或丢失,可立即通过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或就近的邮政储蓄联网网点办理挂失,无需承担挂失时点之后的损失。
二、绿卡业务基本规定
1、客户申领绿卡,须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中国邮政储蓄领用绿卡申请书(储 2902),开立个人结算帐户。
如客户提出对已经领用了活期储蓄存折的个人结算帐户开立储蓄卡的申请,客户还必须同时提供帐户的活期存折。
2、绿卡 起存金额 10元,多存不限, 先存后支,不得透支。
3、绿卡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计息方法计付利息,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4、 绿卡储蓄卡无有效期,暂不收年费。
5 、客户在营业窗口或 ATM 、 POS 上办理异地取款、转账、消费交易遵循一定限额规定:
在营业窗口异地取款,凭绿卡每日限额为 1 万元;凭绿卡在 ATM 异地取款,每日限额为 5000 元;办理异地急付款业务,凭卡每日取款限额为 1 万元。
单个账户在窗口办理的转出转账交易金额每日累计分别不得超过 100万元(含);ATM上办理的转出转账交易金额每日累计不得超过10万元(含)。
6、绿卡储蓄卡凭密码使用。持卡人领用卡后,应立即修改密码,以确保卡内资金安全。邮政储蓄联网网点、自动柜员机等自助设备为持卡人提供了修改密码的服务。
持卡人如遗忘密码,可按挂失规定办理密码挂失和重置手续。凡持卡人因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邮政储蓄不承担责任。
7 、持卡人在卡背面签名条处签名。该签名应为持卡人本人签名,签名应清晰、易于辨认,且字体应具有一定特点,最好不要使用易模仿的正楷体。
8、持卡人因储蓄卡破损、变形或磁条消磁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时,持卡人可随时向发卡网点所在地的任一间联网网点申请更换储蓄卡,同时交回旧卡。
9、持卡人因储蓄卡遗失或被盗,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任一联网网点办理临时挂失,或到发卡网点所在地的任一联网网点办理正式挂失,若是卡折并用的,正式挂失时还需提供相应的活期储蓄存折。
10、持卡人 申领或更换绿卡时需交纳储蓄卡工本费。工本费为 5元。
11、持卡人凭卡使用邮政储蓄异地通存通兑、跨行业务等,按相应的 异地通存通兑、跨行业务收费标准向客户收取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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